中国与五国关税减让下月实行
从2006年9月1日起 ,我国将按照《亚太商业协定 》第三轮关税减让构和成果,对于原产于韩国 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以及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施降税,对于原产于老挝 、孟加拉的部门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。同时 ,原产于我国的部门化工产物、木成品、塑料成品、皮革 、金属成品、机械电气产物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遭到优惠税率。
从2006年9月1日起 ,我国将按照《亚太商业协定 》第三轮关税减让构和成果,对于原产于韩国 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以及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施降税,对于原产于老挝 、孟加拉的部门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。同时 ,原产于我国的部门化工产物、木成品、塑料成品、皮革 、金属成品、机械电气产物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遭到优惠税率。